新词语使用弊病及编辑规范

2022-06-17 18:25:48 来源:采写编2022年第5期

当今社会,网络的急速发展催生了大量网民,他们自成一体,活跃在网络的舆论世界里,逐渐形成了一种“新词语”文化现象。这些新词语逐渐在被大众广泛使用,在互联网的各个角落都能看见它们的身影。与此同时,出版业也需要与时俱进,在编辑时适当加入一些新词语,使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编辑使用新词语的过程当中,要避免使用新词语中不恰当的词语。本文选用2009年至2021年出现在出版物上的新词语作为研究对象,探究新词语的发展及其编辑规范。

一、新词语的界定

对于新词语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国家语委新词新语规范基本原则课题组:“关于新词新语,只是一个通常的叫法。还有新义、新用法,也包括在内。”杨绪明、杨文全认为:“新词新语是时代的产物,是一个不断处于历时变化中的动态系统,它既是一种语言现象,又是一种社会现象和心理现象。”葛本仪认为:“新词应该是在某个时间内被社会认可的新产生的词。”

笔者粗浅地认为,所谓新词语,就是在一定时期出现的被赋予新的含义的词语,是在原先的词汇系统中没有出现过的,具有新用法、新意义、新形式,能够代表一个时期出现的新生事物或是满足社交需要。

那么,“新用法、新意义、新形式”分别代表什么意思呢?

“新用法”指的就是这个词语在用法上或是在结构上打破了现代汉语语法规则,具有新颖色彩且能强调某种意义,如“被××”的结构句式,其中包括“被股东”“被自杀”“被网瘾”“被就业”“被离婚”等。在现代汉语中,“被”字句是指在核心动词前面,用介词“被”引出施事或单用“被”的表示被动的主谓句。它是受事主语的一种。基本的结构为:宾语+“被”+主语+动作。主语是动作的承受者。动作的发出者由介词“被”介引,构成“被+宾语”修饰谓语。谓语部分主要是由动作性较强的及物动词充当。在“被就业”“被自杀”格式中,动词“就业”“自杀”是不及物动词,“被股东”“被网瘾”虽符合“被+宾语”格式,但并不是修饰谓语,而是把“股东”“网瘾”当成了动词使用,这显然不符合现代汉语“被”字句的规范。

“新意义”就是这个词语本身就存在,而今赋予其新的定义,使之增加了一层含义。如“正能量”,这个词语本身是一个物理学名词。现在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一般用在体现乐观向上情感的人或事上。

“新形式”指的是新词语有着和旧词语相同的语义,但是,新词语的表现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富有趣味,适合人们交际的时候使用。

二、媒体编辑在新词语使用中的弊病

(一)粗俗化。现如今,许多媒体的编辑用语都过于粗俗化,讲粗话或许在某种情景中可以被称为接地气,但如果媒体的主基调就是如此粗俗的话,或许就不能称之为接地气了。

以广州的一家体育类报纸为例,里面的短文将“国骂”经过一番洋气的包装后,“TMD”(原意是弹道导弹防御系统,刚好与国骂拼音缩写相同,从而被普遍应用)这类粗俗词语就登上大雅之堂。该报的语言粗俗,却得到一些读者的喜爱,甚至自称成为“拥有中国最具消费能力的读者群”“中国大中城市覆盖率最高的媒体”。再如,青岛早报的《逗比英雄拯救》、齐鲁晚报《光棍节,“脱光险”对赌单身汉》等等。对于读者而言,这些粗鄙化的语言仿佛已经衍生成一种语言暴力,读者长期处于这种语言环境下,进而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对社会会形成消极影响。

网络用语对媒体的渗透不仅表明网络的监督和指导具有一定的无效性,而且表明媒体本身具有媚俗心理。语言粗俗化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大众媒体市场化和娱乐性迅速崛起的一种变异现象,大众将粗俗化列为中国媒体界的四大公共危害之一。

(二)报纸标题傍网络流行语现象严重。在报纸标题中加入互联网流行语,反映了传统媒体的包容性,与时俱进,也反映出了社会的进步。可如今的问题是,一些纸质媒体经不住转载率、阅读率这些指标的诱惑,在拟定标题时,过于放大网络流行语的影响力,从而出现了标题傍网络流行语的现象,试图依仗网络流行语的“大流量”,坐上云霄飞车,吸引读者阅读兴趣。而在这个过程中,某些报纸不顾行业的基本准则,出现虚假、夸大、误导读者的内容。一是生搬硬套,题文无关。以吸引读者为目的,使用与新闻无关或与新闻有很大不同的网络流行语来拟定标题。这就是大家所说的“标题党”。如“被就业 ”“被统计 ”“被捐款 ”“被代表 ”“被失踪 ”“被增长 ”“被自愿 ”“被开心”等,一个“被”字道出了多少人不能随心而动的感受。关于有“被”字的新闻在某些报纸上反复出现 , 还有的新闻标题十分牵强。如《一位“被足球”父亲的口述实录》。二是扭曲浮夸,题文不符。这种标题最明显的表现是——不求准确,但求轰动。只要能够引来大众的关注,博得受众眼球,使阅读率提高,就可以不顾事实依据,妄自揣测,添油加醋,夸大事实,通过网络流行语来吸引公众的注意,最终使得标题与内容相差甚远。三是定性轻浮,歧义离题。这种标题容易被误解。如 “山寨”一词,多次出现在报纸标题中。出现了“山寨手机”,意思是盗版的手机。但对于由此引申出来的“山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明确表示:“山寨药”完全是误导受众,不可使用。 “山寨药”其实并不是药,但“山寨手机”是手机,这样做会让受众误以为“山寨药”也是药。四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如陈冠希的“艳照门”,在当时红极一时,便出现了各种带“门”的标题,如“电话门”“解说门”“口误门 ”等。其实加上一个“门”字大可不必,但媒体为了吸引读者便生搬硬套了上去。

三、编辑在使用新词语过程中的规范

对于规范网络新词语,有许多来自学术界的不同看法。钢铁认为:“网络语言主要产生于虚拟的网络社区,网络社会的开放性和自由度界定了网络语言的便捷性、实时性、视觉显著性等新特点,因而这里的语言会跃出书面语言的规范。对不文明、粗俗的不规范的语言当然要进行控制,而对于一些体现网民聪明才智、有创造性、网友之间都能心领神会的特色语言,只要文明得体,不但不应禁止,还要鼓励其发展”。笔者认为,对于新词语的规范可以有如下几点:

(一)约定俗成。语言都是约定俗成的,它必须首先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交际需要。一些流行的新词语只在少数群体和特定的语境中使用,并不是通用的;其中一些是虚构或仿造的词,这些词语不稳定,需要对它们做一个规范。如果在媒体中使用,它会导致一些群体阅读障碍。因此,新闻媒体在使用新词语时不要使用一些生僻难懂的词,要注意到词语的约定俗成性。应当尽量使用一些较为稳定的并且使用频率不断呈上升趋势的准常用新词语,使媒体的语言能够被大众接受、明白。

(二)讲究品味。需要讲究品味。中国的语言文字是中华文化的载体,中华文化是非常的神圣高洁的。作为新闻媒体,对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有很大的责任和义务。不要在媒体上使用粗俗的语言,应该注重语言的品味,像“泡妞”等应当杜绝使用。让新闻媒体成为语言传播的纯洁窗口,发挥示范作用。

(三)语义明确。汉语表达之所以如此完善是因为语义的丰富性。然而,许多新词语出现了语义混淆的局面,这是因为语义歧义或语义的泛化导致的。因此,为了不影响语言的交际功能,新闻媒体在使用新词语时应当避免使用模棱两可、容易造成歧义的新词语,注意语义明确的原则。


□参考文献:

[1]石峰,欧艳君:《论文化背景对汉语新词产生的影响》[J].长沙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第2期.

[2]黄灵红:《粗鄙化——当代媒体语言新变的浊流》[J].语文建设,2001年第8期.

[3]陈建飞:《报纸标题傍网络流行语的现象辨析》[J].新闻实践,2010年第9期.

[4]张丽香:《新闻语言中流行语的运用及规范》[C].2006年黑龙江大学硕士论文.

[5]杨小平:《当代汉语新词新语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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