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媒体在新媒体时代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2022-08-25 18:36:42 来源:采写编2022年第8期

□朱艳冰 赵泽众 高 薇

内容提要:当前,我国媒体融合正处于从“相加”向“相融”加速奔跑的关键阶段,媒体融合环境下著作权侵权问题凸显。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实施,为著作权法律体系构建提供了有力支撑。主流媒体在用好法律武器的同时,也应主动出击,从新闻实务层面,探索新的知识产权保护途径。

关键词:媒体融合;侵权行为;著作权;全媒体

一、用好新《著作权法》,积极主张知识产权权益

当今,自媒体、网络新媒体为了拼阅读量、赢流量,大量转发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主流媒体付出艰辛的采写过程,网络媒体、自媒体不费吹灰之力直接转发、翻制,“主流媒体辛苦种草,新媒体免费放羊”的尴尬愈演愈烈。不少传统媒体、法人媒体在未经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也大量转载主流媒体作品。

以往,传统媒体认为“新闻是易碎品”,以“首发”论英雄,且媒体业态较为简单,大多为官方、半官方媒体,对新闻作品的知识产权并不太关注。而今,媒体融合打破了新闻的“易碎品”性质,同一新闻作品以不同的呈现方式出现在新媒体平台,给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带来挑战,也成为主流媒体必须关注的权益点。

2021年6月1日,第三次修订的《著作权法》实施。其中第五条将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时事新闻”修改为“单纯事实消息”。

这一修改意味着,“时事新闻”只要能够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即受著作权法保护。

“时事新闻”的内涵和外延在新闻界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进而造成了在许多时事新闻作品的著作权争议诉讼中,被告往往以“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作为抗辩理由。

当下,在司法实践中,著作权侵权案件比比皆是。从其判决结果来看,主流媒体在时事新闻上进行创作的新闻产品属于作品,主流媒体可以借助《著作权法》维护其知识产权。

以2021年12月31日二审开庭的南方都市报著作权维权案为例,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商深圳公司认为涉案作品的内容是对当时企业及市场的评论分析,有一定的时效性,转载时事新闻不构成侵权。二审法院认为,如果新闻消息中加入了作者独创性的创作元素,则不属于单纯的事实消息,其中具有独创性的表达成分的,受著作权法保护。“中商深圳公司未经南方都市报社的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用户提供涉案作品的行为,构成对南方都市报社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虽然该案根据侵权时间,仍适用修订之前的法律,但是从判决结果来看,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由“单纯实时消息”取代“时事新闻”的法律精神已在司法实践中开始体现。

这也为作者及版权方对相关事件的讲解、采访、评论,保护新闻工作者在新闻稿件中的独立思考及独创性的评论分析,为主流媒体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产出的新闻报道提供了法律保护,为主流媒体提供了维权的法律依据。

此外,新闻作品的侵权成本与维权成本的不平等的问题在此次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予以解决。在第五十四条提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时,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由5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500万元人民币。

在新闻不再是“易碎品”的融媒体时代,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无疑为主流媒体提供了一个新闻版权法律保护的环境,主流媒体也应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积极主张知识产权权益。

二、用好“胜者通吃”规则,打造全链条媒体产品

随着媒体环境的变化,主流媒体在用好法律武器,维护新闻作品的版权的同时,也应主动出击,从新闻实务层面,探索事前保护机制,寻找更巧妙、更妥善、更便于操作的新的知识产权保护途径。我们认为,用好“胜者通吃”规则,打造全链条媒体产品,不失为主流媒体“最大化”知识产权权益的探索路径之一。

在当下的媒体竞争中,“胜者通吃”已经是很常见的现象。

《中华好诗词》是河北广播电视台自主研发的一档文化类季播节目,2013年10月19日首播。但如果提到一档诗词类节目,大多数观众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其后开始播出的央视版《中国诗词大会》。

这两档节目都以古诗词为主要载体,节目形式颇多类似之处,《中华好诗词》甚至有其首创性,但真正在播出后引发收视热潮、迅速在全网甚至全社会掀起诗词国学热并形成大量周边产品的,仍是《中国诗词大会》。

在融媒体时代,“胜者通吃”早已从综艺类节目的范畴渗透到新闻产品领域。在互联网世界里,由于新闻不再是“易碎品”,而每个平台的流量又是有限的,且内容的生产、分发、消费三者是环环相扣的,若优质内容没有得到足够的流量倾斜,就会被海量信息淹没,反过来影响平台整体生态环境。故而,即使是在强调内容为王、创意为王、思想为王的新闻竞争中,仍然有可能出现抄袭模仿者反噬、胜者通吃的局面。

由此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在当前的互联网里单单地“做好自己”“做好传统项目”“做好规定动作”是行不通的,对于在残酷媒体竞争中的传统党媒而言,有必要改变内容生产的深层逻辑,力争做到“胜者通吃”。从河北日报近年来媒体深度融合的实践来看,我们认为应该打造好三个链条。

首先是“全时空链”。

融媒体时代,使新闻产品不再拘泥于“硬新闻”的指标,而是关注更多“应知未知”的信息,主流媒体对新闻事件的讲解、采访、评论,保护新闻工作者在新闻稿件中的独立思考及独创性的评论分析,首发之后,仍然构成优质的新闻资源“宝库”,值得充分重视和进一步发掘利用。

为改变首发新闻在本媒体成为一过性产品,在其他媒体却成为反复摘抄、复刻的被动局面,2021年,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安排河北日报编辑部“大河之北”采编团队会同河北新闻网,成功搭建“大河之北”二级网站。网站的搭建,不仅延长了爆款新闻产品的发布传播期,以网站为基础,集团各相关部门还通力协作,策划制作了一系列新媒体产品,在“大河之北”网站、河北日报客户端、河北新闻网及官微、大河之北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人民号、百家号、网易号、哔哩哔哩等平台发布,形成了全方位媒体矩阵,对保护自有新闻产品品牌、保护知识产权权益,做了全新的尝试。

第二是“全产品链”。

融媒体时代,报纸不能再是新闻的唯一产品。

2019年5月9日至12月19日,河北日报推出大型系列报道《大河之北——河北自然地理解读》,报道以28期、84个整版、38万字的篇幅,全面解读中国地貌类型最为齐备的省份——河北的自然地理及由此产生的历史、人文和经济现象,收到良好社会反响,读者盛赞其“深入浅出、旁征博引、大开大合、饱含情感”,并荣获了第三十六届河北新闻奖一等奖。

在此基础上,河北日报不仅在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再次推出续篇《大河之北——河北人文地理解读》,而且联合河北出版传媒集团、花山文艺出版社完成了《大河之北——河北自然地理解读》的结集出版;并推出了系列新媒体产品60多个,其中大河之北系列微动漫视频《西柏坡——新中国从这里走来》《“百果之宗” 河北梨的前世今生》入选“学习强国”全国学习平台;多个产品被光明网等中央媒体、省市级媒体、商业网站转载。据不完全统计,《大河之北——河北人文地理解读》所有新媒体产品在各平台总阅读量超过500万人次。通过对新闻资源和新闻品牌的进一步深耕,实现了全产品链出品品牌新闻,对抄袭、复刻媒体形成了一定的挤出效应。

第三是“全产业链”。

早在2013年浙报传媒即开始涉足游戏和文创行业,此后媒体经营性资产上市对浙报集团改革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这种资本引导式的全产业链模式不一定能被复制,但其拓展产业链的思路在互联网时代应该被各传统媒体借鉴。

事实上,即便我们不能在资本层面进行大规模的运作,以内容为引导、拓展新闻“全产业链”未尝不可:一是主流媒体要有创新意识,在创作作品时要将互联网和新媒体思维贯彻其中,打造内容矩阵。二是要有产品意识,将符合市场需求的作品生产成为主流产品。三是要有用户意识,多种渠道与全年龄段读者互动,打造符合自家媒体属性与栏目特色的原生IP,使之成为主流媒体独具竞争力的重要法宝。

可见,学会将独家内容资源、平台资源、人才资源转化为 IP 资源,再进行跨媒介、跨行业的文化生产和服务,整合和延伸产业链条,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是主流媒体用好“胜者通吃”原则、主动出击保护知识产权权益的一条蹊径。

(作者单位: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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