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困境与出路探究

2023-02-22 15:20:37 来源:采写编2023年第2期

□吴依依

内容提要:二次创作作为近年新兴的短视频创作形式进入用户视野,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在影剧综产业繁荣发展的今天应运而生。本文使用文本分析法,以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为研究内容,分析其在互联网时代衍生出的新类型和传播特点,研究得出短视频背后三方的版权冲突、监管不足以及利益纠纷等问题,提出二次创作者需提高版权意识,平台方应优化审查机制,版权方要改善分成方式,以期实现利益最大化,促进各方共同发展。

关键词:二次创作短视频;版权问题;经济效益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短视频用户规模已达9.34亿,较2020年呈现出6.99%的增长,且占整体网民的90.5%。短视频用户群体在互联网网民中占据主要地位,短视频也成为不可或缺的精神媒介产品。伴随各类短视频平台的飞速发展与数字技术的繁荣,用户逐渐从互联网产品消费者转变为产消一体者,短视频的创作形式不断丰富,二次创作短视频在Web3.0时代脱颖而出,成为被青睐和关注的对象。但在二次创作短视频成为重要娱乐信息载体的背后,各种侵权、监管和利益分配问题层出不穷,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二次创作短视频传播的思考。

一、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发展概述

短视频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主要传播内容之一,从内容和形式上划为许多分类,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是其中兼具用户生产与消费的创作形式。此类短视频的内容聚焦影视作品,也因其自身优势在短视频领域成为不可忽视的流量利益体。

短视频是指播放时长在5分钟以下的网络视频。二次创作包含仿作、改编和引用等创作模式,是指使用了已存在著作物的文字、图像、影片、音乐或其他艺术作品进行自由再创作的行为。二次创作短视频作为二次创作作品的一大分支,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是指对影视作品进行自由再创作,且时长不超过5分钟的网络视频。

互联网中的海量影视作品,给予影视类二次创作者无限的创作素材与空间。二次创作物在庞大的受众群体中获得可观的流量数据,但这种零成本、门槛低且缺乏规制约束的高收益短视频,为自身长远发展埋下隐患。2021年4月9日,各大影视公司及视频平台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对网上有关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的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法律维权行动。2021年4月28日,国家电影局也发表声明,明确加强电影版权保护,依法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电影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网络环境。视频版权方对版权的维护,国家对版权保护的重视,将影视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创作和发展引向更加合法但困境重重的方向。面对该类短视频所陷困境,细化二次创作者、短视频平台方、影视作品版权方三方的责任,提出平衡各方的共赢措施成为重中之重。

二、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类型及传播特点

由巨量算数发布《不止于乐—2022巨量引擎娱乐营销白皮书》中指出,抖音平台娱乐相关内容创作者数量持续上升,月均发布娱乐相关视频作者数超1829万人。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作为娱乐生态中的一部分,其创作者和作品数量不容小觑。根据各大短视频平台的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特点和风格,将其分为影视长拆短、影视解说、影视混剪、影视改编等类型。

(一)长拆短类:创作简单,片段切条搬运居多。长拆短类主要发布影视作品的切条视频。二次创作者利用基础剪辑软件对篇幅长的影视作品进行缩短截断,选择符合创作预期的片段拼接,直接发布或者添加背景音乐、文字补充后再发布。该类二次创作短视频多选择热门爆款或通俗的影视作品,目的是吸引受众,博取流量,从中获取经济利益。这类剪辑作品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较为常见,发布文案、封面制作和剪辑手法模式化,为具有影视观看兴趣的用户提供消耗碎片化时间的精美快消品,这一类型也是快餐时代社会大众定向需求下的产物。

(二)解说类:口碑分化,讲述生动不拖沓。影视解说类可大致分为内容介绍类和作品吐槽类,两者都是以博主讲述搭配作品画面为主。该类短视频文案大多为原创,风格趣味幽默,配合刺激的影视画面,形成听觉与视觉的双重吸引。相较长拆短类,这一类短视频创作者的模式更加专业化,标题多采用“XX分钟看电影”“XX分钟带你追剧”等等类似格式,主要是采用凝练但带有主观色彩的语言解说一部影视作品。这种创作模式迅速融入快节奏社会需求的网络,但同时因其对原作叙事结构的破坏而受到部分大众诟病,导致影视解说类短视频口碑两级分化。此外,分段式解说是该类短视频最为常见的演化模式,常采用刻意吸引用户的文案展开,但戛然而止的解说风格让原本沉浸剧情的部分受众产生较差观看体验。

(三)混剪类:制作精良,质量与创作理念并存。混剪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创作素材多来源于一部或多部影视作品的混搭,确定创作基调,选择契合的影视片段,继而利用过渡、调色、排版、渲染等技术手段进行拼接剪辑,在表达理念和风格主题等方面区别于原作,形成简短但富有新意的短视频作品。比如针对影视角色的拉郎配视频;表达情感、态度等主题视频;盘点色彩、情绪等元素的风格化视频。混剪类创作者注重视频质量和表达理念,且创作初衷是基于对原作品的喜爱和尊重,其中粉丝群体是不可忽视的一类。此外,高适配度的背景音乐也是该类短视频的一大特色,混剪类短视频较为注重音乐与画面的节奏感和连贯性。

(四)改编类:内容创新,呈现结合流行元素。基于影视作品内核,通过音轨重制、抠图换像等技术手段对剧情和人物角色进行创新制作,从而达到意义再生产,改编类作品称之为影视改编类短视频。该类二次创作短视频鬼畜搞笑脑洞大,具有一定原创性,融合时下各种流行“梗”元素,比如经典老梗“刘华强买瓜”“燕子没有你我怎么活啊”等。在老梗名场面中融入鬼畜元素或是新梗,形成思路清奇的改编作品,比如哔哩哔哩UP主lilin韩使用“刘华强买瓜”和“嘎子偷狗”等新旧梗创作的《嘎子偷瓜记》,上线一周即收获200万+播放量和10万+点赞量,稳居全站排行榜前一百名。在内容与技术上,该类作品追求对原作的超越,注重创作质量和流行元素的输出,深受年轻用户群体的喜爱和支持。

三、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困境分析

(一)版权问题和侵权边界难界定。2021年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修订版《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规定“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属于违规内容。

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创作基础是影视作品素材,影视作品受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版权保护。但由于影视作品体量庞杂,短视频用户创作热情逐渐高涨,网络复制与剪辑技术工具逐渐普及。无需通过传统授权模式,二次创作者可以轻易获取影视素材,版权意识不增反减。也正因如此,片段截取式、“三分钟看电影”等影视类二次创作类短视频可能涉及侵权问题。

依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合理使用原则,为介绍、评论某影视作品,在二次创作作品中适当引用原作,并且不违背“两不”原则,那么部分影视二次创作短视频符合合理使用原则,不构成侵犯其著作权行为。此外,该类短视频虽以影视作品为素材,但部分二次创作在创作手法和表达理念上又具有原创性,这在吸引受众和获取流量方面具有决定性意义。因此,界定该类短视频侵权的边界存在模糊性,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平台监管和创作自纠薄弱。根据12426版权监测中心最新发布的《2021中国短视频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2019年1月至2021年5月,12426版权监测中心对1300万件原创短视频及影视综等作品的二次创作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万个侵权账号,共计1478.60万条二创侵权短视频。这种超千万条二创侵权短视频出现的现象,除二次创作者自身版权意识薄弱外,短视频平台把控不严、筛查过松、审核标准不统一等监管现状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短视频平台多采用机器+人工双重审核标准,由机器进行安全、内容、平台规则等方面基础审核后,将疑似违规短视频发送至人工审核方进行复审。使用机器初审可以提高整体审查效率,却容易忽视对作品内容和属性的判断,造成审核的遗漏。人工审核工作强度大,工作内容单一,工作热情消耗快,审核专员优先审核疑似违规短视频。此外,审核不严不仅使原作版权受到侵害,本身具有原创性的二次创作也被直接搬运,造成版权方、二次创作者双重被侵权现象。

除自身监察审核程序的漏洞外,短视频平台经常开展创作激励计划促产优质二次创作,提高影视作品在本站的数据和影响力。哔哩哔哩举办“影视万花镜2.0”活动,UP主可选择#影视考古大赛#、#影视热点观察#、#影视文化漫谈#、#影视整活大赏#话题标签,投稿至影视区参与活动,根据稿件契合度、稿件质量、UP主涨粉量等综合指标赢现金奖励。截至2022年7月,活动相关话题浏览量达27亿。平台方鼓励用户使用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行为,必然会涉及版权问题,而使用版权方未授权影视作品参与活动的二创者屡见不鲜。

(三)利益分成和流量变现失衡。二次创作短视频低成本、高点赞、高播放的数据表现能够快速获取经济效益。这一现象造成了版权方自身成本与收益之间、平台方收益与版权方收益之间、二次创作者收益与版权方收益之间的三重失衡。此外,二次创作类短视频变现形式丰富,其多渠道获利优势碾压长视频单一获利方式。比如哔哩哔哩UP主可以通过投稿获得点赞、投币、收藏等数据变现,可以参与各种瓜分现金大奖的活动和现实额外奖励,受众能够通过充电支持喜爱的UP主。

面对利益与流量的失衡,版权方计划利用正版版权吸引影视类二次创作者,垄断长、中、短视频市场。腾讯视频将开放超过15000部影剧综IP版权的内容授权,开设短视频专区,为内容创作者提供丰富创作资源和多种变现形式,保障其收益,使二次创作者免于侵权和盗版风险。这一举措可能涉及滥用版权人专有权等问题,也会影响文娱生态产业的良性发展和公共领域的合理范围。

四、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出路探究

(一)明确适用界限,提高版权意识。对于影视二次创作者来说,在创作短视频之前,必须了解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时关注国家各部门出台的关于影视作品的使用和创作者规范,确保个人二次创作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于未授权使用的影视作品,二次创作者应在合理使用原则范围内进行创作,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对于已授权使用的影视作品,二次创作者也要严格遵守各大平台的创作者准则,明晰个人作为意见领袖的责任。部分短视频具有风向标属性,短视频创作者对画面呈现、作品解说和改编等方面应保持客观理性。此外,创作者尊重版权的态度能够间接影响受众,促进双方版权意识的共同提高。

(二)优化审查机制,保障维权渠道。短视频平台应优化内容审查机制,设立专门为审核服务的筛查部门,做好短视频门户的把关人。各大短视频网络社区拥有各个年龄段的受众,在短视频内容传播和效果影响上应多加斟酌,遵守最新颁布的《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同时,建立完备的人工筛查体系弥合机器审核缺漏。此外,短视频平台要确保版权方和二次创作者的各项权利,既要自觉维护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又不能忽视二次创作作品的合法权益。平台方要严肃审视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的原创性,在相关激励活动中声明侵权处罚准则,同时为二次创作者提供维权途径,建立良性创作生态环境。

(三)改善分成方式,实现传播效益。由于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侵权边界的模糊性和合理使用原则的保护策略,各大短视频平台依旧存在大量未经授权便使用原作的二次创作,因此,传统版权依靠授权赚取报酬的获利方式并不适用于当前互联网大环境。这些二次创作利用原作的影响力和自身的创造性博取流量,获得经济收益,但未对其使用的原作进行经济补偿,使得原本稳固的收益链条失衡断裂。在国家监察组织的许可下,版权方应向短视频平台方和二次创作者索取经济收益的分成,参考授权报酬,按比例进行收入分割,以弥补版权被滥用造成的损失。只有在三方共同获利的前提下,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与影视作品才能和谐共处,实现生产与传播的双赢。

五、结语

伴随互联网时代用户角色的转变和创作市场的扩张,参与性色彩浓厚的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作为短视频的分支进入受众视野。二次创作者和平台方获得可观经济效益的同时,面临复杂的侵权问题和审查质疑。因此,提高二次创作者的版权意识,优化平台方的审查机制,为版权方提供合法适宜的获利方式成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此外,国家政府部门、受众也应为影视类二次创作短视频在生产和传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付出一份力量。国家设立专门的审查机构,监督短视频平台、二次创作者的工作和创作;受众在观看作品时,对有侵犯版权现象的短视频进行留言提醒或是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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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烟台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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